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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全省开展“两禁”工作检查

时间:2011-08-22 09:14:38  来源: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作者:

关于在全省开展“两禁”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地市、县(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主管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156号令),确保政令畅通,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省各县(市) 城区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简称“两禁”) 工作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1、各地市、县(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主管机构对辖区内“两禁”工作的重视情况。
2、各县(市)城区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1、2011年8月20~31日,由各县(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情况自查,认真填写《县(市)城区“两禁”工作自查、核查情况表》的各项内容,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地级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由地级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后报省散办。
2、2011年9月份,由省散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检查出违法违规的现象进行取证,并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2011年年底前,由省散办将“两禁”检查的情况通报全省。
这次“两禁”检查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工作,严格监管,防止应付了事,走过场,把县(市)城区“两禁”工作执法检查落到实处。
 
附:《县(市)城区“两禁”工作自查、核查情况表》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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