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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征碳税 每吨水泥或征15-20元

时间:2012-01-09 09:39:33  来源:  作者:
  据相关人士透露,我国预计于2013年在局部区域开始征收碳税,13个省市将成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地区,他们分别是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云南省、陕西省、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厦门市、杭州市、南昌市、贵阳市、保定市。在初期,1吨二氧化碳约征收30元~40元,并将在未来逐步提高征收标准,2015年碳税推广至全国。目前,该标准还在细化中。而作为二氧化碳排放大户的水泥行业来说,开征碳税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成为各企业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新契机,也可能成为企业的新负担。 

  水泥工业是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大户。以新型干法工艺为例,有资料显示,按照目前国内的平均水平,依据统计分析,每生产1吨水泥熟料会产生直接二氧化碳排放0.815吨,其中0.280吨是由燃料燃烧产生的,0.535吨是由原料中碳酸盐矿物分解产生,而每生产1吨水泥还会产生间接二氧化碳排放约0.08吨①。2010年我国水泥产量总计达到了18.8亿吨,按此估算(按吨水泥需0.63吨熟料),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约9.65亿吨, 若按照1吨二氧化碳征收30~40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仅2010年一年,水泥行业需缴纳的碳税就高达289.5亿元~386亿元。估算一条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水泥按年产250万吨计),年生产熟料155万吨,其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所征收的碳税折算到每吨水泥就有15.159~20.212元。可以看出,一旦碳税全面开征,对水泥企业来说是不小的压力,为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当前企业迫在眉睫的重任。 

  据了解,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定义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在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首席代表邹骥看来,中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40%~45%的行动目标之后,国内开征碳税的时机也已经成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调研报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从税制制度的实施框架,包括碳税与相关税种的功能定位,我国开征碳税的实施路线图以及相关的配套建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调研报告还称,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使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 

  关于碳税,目前有丹麦、芬兰、荷兰、瑞典、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和加拿大部分省市得到了运用。开征碳税会牵扯到碳排放计算、检测等一系列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开征碳税应选择在宏观经济增长恢复和资源税改革之后,开征初期应选择低税率起步,之后再根据宏观经济情况逐步提高税率水平,并且制定适度的碳税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的日益增长,中国面临与日俱增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 水泥作为高耗能行业,是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工业部门之一,面对“碳税”的降临,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必然选择。从整体看,我国水泥工业在相当部分地域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现在正是冷静下来研究水泥工业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步入低碳经济发展轨道的最好时机。要重点研究水泥生产如何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如何回收利用水泥窑尾废气中的二氧化碳。这是社会赋予水泥工业的责任,也是水泥工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注①:以下所有二氧化碳计算方法仅计算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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