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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总第399期~2016年第5期)

时间:2016-03-25 17:00:07  来源:  作者: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http://www.gzhnt.com       2016325

 

 

 

关于举办混凝土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实务培训的通知

各混凝土企业:

这几年来,我市混凝土企业被“拖欠货款现象严重,导致混凝土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又增加了借贷的财务成本,使得本来就微利或无利的企业更加难上加难”。为提升企业应收账款风险控制水平,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协会邀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王振宇总监作主讲嘉宾,进行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实务培训。现将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412日(星期二)9:30-11:30

            (9:00报到,9:30讲课正式开始)

二、培训主题:资金链与证据链与混凝土应收账款风险管控

实务    

1.建筑行业产业链、资金链、证据链体系;

2.资金链与证据链组合分析

3.混凝土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体系;

4.案例解读与点评

5.催收款心理战与博弈技巧

三、参加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业务经理等,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派员参加,名额不限。

四、地点:广东科学馆  科学会堂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

公共汽车:中山纪念堂站、市总工会站、解放北(应元路口)站、应元路站。

    铁:地铁2号线中山纪念堂站C出口。

由于无停车位,请乘公交或地铁。

五、本次培训得到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免收费。

六、各企业将参加的名单于201648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传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颜继农             13802765005

         李小琴             13423660193

协会邮箱: gzshntxh@vip.163.com

传真号码:83334216

特此通知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建质〔2016481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

预制构件行业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于2010年制订了《广州市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管理规定》(穗建质〔20101059 号),该规定有效期已届满,我委委托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对该规定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限为:2016325日至201645日。欢迎广大市民、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64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邮箱:xiongdonghua@gzcc.gd.cn

 

附件:《广州市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23

(联系人:熊东华、黄照辉,电话:6260298383124457传真:62602986,邮箱: xiongdonghua@gzcc.gd.cn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24日印发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建审批函〔201675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我委2015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委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大院5号楼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编:510046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15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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