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行业动态(总第398期~2016年第4期)

时间:2016-03-17 14:15:18  来源:  作者: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http://www.gzhnt.com      2016317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建质〔2016409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散装水泥专项
资金整合后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 号)要求,自 2016 21日起,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为全面落实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21日起,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和免缴业务。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无须再提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
   
二、2016131日前,各单位已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仍按《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理指南》办理。
   
三、201621日后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14日 

 

QQ图片20160317142811.png

 

QQ图片20160317142829.png

 

QQ图片20160317142913.png 

附件1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申请函

附件2: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自评表

附件3混凝土生产企业信息化系统安装运行情况确认表

附件4考核评定时企业需提供资料

附件5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化表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材价信息
行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