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行业动态(总第365期~2014年第23期)

时间:2014-11-14 16:25:28  来源:  作者: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http://www.gzhnt.com      20141023

 

穗建筑〔20141278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建设系统工程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
1021

 

广州市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深化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改革,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提升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二、工作机构

成立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长:侯永铨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陈亚新  市建委副主任

王宏伟  市建委副主任

        莫仕容  市建委副主任

 

  员:市建委建管处、质安处、科技处、法规处,市市政站、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宣教劳保中心、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建管处负责同志兼任。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分工

()建章立制,大力推进工程质量立法,落实工程建设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推动完成《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在制定《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强化我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监管责任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等,落实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诚信评价管理,扣除诚信评价分数,记录和公布不良行为及不规范行为。

(市建委质安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二)深入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对检查认定有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等严厉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守法意识。

(市建委建管处牵头,市建委法规处、市招标办配合)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在“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混凝土试件“芯片植入法管理系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见证取样送检信息化监控系统(二维码识别信息系统)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材料见证送检的全过程跟踪,确保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动态掌握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趋势,提升工程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把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突出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市建委质安处牵头,市市政站、质监站、安监站、检测中心、信息中心配合)

 

(四)推行工地绿色施工,倡导建设工程建造工业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4148号)上的有关要求,和市建委印发的《工地扬尘和绿色施工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载体,以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施工噪音管理、建筑施工围蔽管理、夜间施工照明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施工辅材的周转使用以及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行工地绿色施工,推广环保施工管理,倡导建设工程建造工业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开展绿色施工试点、制定绿色施工技术指引,编制绿色施工图册,组织试点观摩,落实推广工地绿色施工。

(市建委质安处牵头,各建设局及市市政站、质监站、安监站配合)

 

(五)继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建设

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的要求,在现有的诚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建筑市场统一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扎实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企业和人员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继续完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评价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完善“市场”和“现场”联动机制,实现企业人员行为与企业行为评价的联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市建委建管处牵头,市建委质安处及市市政站、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信息中心配合)

 

(六)健全劳务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全部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包括外地驻穗)、劳务分包企业(包括外地驻穗)、班组长、建筑务工人员、建筑工地用工、讨薪事件、讨薪人员等信息,对建设项目由发放施工许可证开始,对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建筑务工人员等用工情况予以监控,有效规范建筑劳务交易行为,把劳务分包交易纳入到市场监管之中,实现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劳务分包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市建委建管处牵头,市建委质安处及市宣教劳保中心、质监站、安监站、信息中心配合)

 

(七)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依照市建委制定的《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从2014年开始,利用四年时间在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对影响住宅使用和美观的渗漏、裂缝、电气、水管等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力争至2017年,全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市建委质安处牵头,市市政站、质监站、安监站配合)

 

(八)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质〔20143)要求和市建委制定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为依托,以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力争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引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明显减少,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

(市建委科技处负责)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10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各区建设局应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于20141022日前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1月—20166月)

对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开展打击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的工作。201411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区建设局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201412月至20166月为实施检查阶段,各区建设局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市建委每半年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区建设局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建设局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力度

各区建设局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转变思路,创新检查方式,切实加强对各方主体的监管,实行动态、立体监督,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严惩,及时公布处罚信息,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统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力量,强化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实行网格化、差别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实效。

 

(四)加大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

各区建设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行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材价信息
行业新闻